5月14日,延边晨报刊发了一则《延吉一在校大学生,寒假兼职的勤工俭学钱,被拖欠4个多月不给!》的新闻报道。5月17日,记者陪同求助人李同学(化名)先后前往延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欠薪公司,要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当日上午,在延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业务窗口,李同学拿着手中的欠条,同工作人员讲述了自己被欠薪的经历。随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欠薪公司的老板和管理人员。一名管理人员接通电话后称,其打错了电话,自己并不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随后便不再接听电话,而老板的电话则始终无人接听。
虽然未拨通电话,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将继续为李同学跟进。另外,窗口人员还告诉李同学,讨要薪资还有其他方式,可以到公司所在街道的司法所进行调解或到法院起诉。
由于李同学是在吉林上学,当天只请了一天假,为了节省时间,记者又陪着李同学来到了欠薪公司。见到李同学的到来,该公司管理人员对于拖欠的工资感到抱歉,并表示,受疫情影响,公司收入减少,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所以导致工资一拖再拖,希望李同学能理解,工资会立刻结清。当日下午,公司会计上班后,李同学领取了应得的工资。
等了4个月终于拿到了兼职工资,李同学心里不忿消减大半。“假期兼职打工是为了给家里减少负担,这样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基本就不用跟家里要了。”李同学说,这次被欠薪让她懂得了今后在找工作前一定要签订相关的协议和合同,希望广大在校生,在兼职前一定要多“留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晨钟